各营养餐实施学校:
结合我县义务教育期末考试日程安排,现将考试期间营养餐供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集中供餐
集中供餐的学校(含中小学)供餐到1月22日,期末考试期间不再供餐。
二、自办食堂
(1)小学:供餐到1月22日,期末考试期间不再供餐;
(2)中学:按2020--2021(上)初中期末质量监测考试日程安排,现明确七年级学生仅23日供餐,八年级学生仅25日供餐,九年级学生结合实际情况按申请结果供餐。
三、请各校于15日上午11:30前,报送“期末考试期间逐日供餐情况统计表”,见附件。先传盖章扫描电子版,纸质版1份报营养办存档。
附件:2020年--2021年(上)期末考试期间逐日供餐情况统计表.xlsx
教育局营养办
2021年1月12日